朋友,看了您给我的留言,多少有谴责与挑战之意.您即已下了定义(Pre-judgement),虽说是偏见,我也没必要解
释.毕竟您是被女性伤害了,谁叫我是位女同胞呢.
有些人生性就喜欢无事生非;我大多数选择息事宁人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.实在不行,那只能反抗了.
每个人身后的故事都不同,各有各的不幸.有些人,您除了命没给他/她之外,所有都毫无保留的付出了包括青春,
他/她却还要索您的命;因为您的青春已不再,他/她要的是青春靓丽;您给得了吗?请问:这种人您还要留吗?
能牵手一生固然好,反之也没什么不行的;否则,您可要失业了. |